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安達產險)作業及理賠說明
一、保險公司
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
二、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遭受意外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身故、失能、 需要門診或住院治療者, 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於投保本契約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並記載於要保單位要保時所檢附之被保險人名冊內者。
不含(新光產險保險名單)同學。
四、履約期間
自114年09月01日00時 至 115年07月31日24時止。(以實習合約起訖為主)
五、保障內容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 具有因果關像者,不在此限。
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五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載的「住院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及「住院保險金」之最高給付總額以保險單所載金額為限。
倘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 65 %給付,惟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為限。
五、受益人
本保險條款第27條第2項規定,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
故本案受益人預設為民法第1138條規定順位之法定繼承人,若有特殊必要另採個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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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流程:
1. 請先確認事故狀況,準備理賠文件(請參閱下表)
(1)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AxrKwUmLHzgRduQX7
(2)準備理賠文件,送交至本校產學合作處(717辦公室)統一送件,請勿郵寄送件或自行送件至承保公司。
2. 發生日起算兩年內皆可申請保險理賠給付。
注意:如果是疾病導致則無法理賠。
3. 理賠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列印。(建議以登打方式,若採手寫方式請注意資訊正確,字跡清晰可辨視。)
4. 另附件(新光產險保險名單)同學,請參閱新光產險理賠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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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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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準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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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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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理賠申請書(含個資保護+病歷資料調閱授權(請自行下載列印))
(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左邊申請人:請簽上事故人大名)(事故人為未滿18歲,右下法定代理人要簽上父母雙方的大名)(保單號碼可以不用寫、要保單位蓋章要蓋系章)
1-2.診斷書正本
(如有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
1-3.收據正本/影本(需蓋醫院的院章)
(如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收據)
1-4.事故人存摺封面
(如為未成年附上家長的存摺,要有彼此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
1-5.事故人的身份證影本
1-6.車禍的報警三連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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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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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理賠申請書(含個資保護+病歷資料調閱授權) (請自行下載列印)
(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左邊申請人:請簽上事故人大名)(事故人為未滿18歲,右下法定代理人要簽上父母雙方的大名)(保單號碼可以不用寫)
2-2.診斷書正本(如有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
2-3.收據正本/影本(需蓋醫院的院章)
(如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收據)
2-4.事故人存摺封面(如為未成年附上家長的存摺,要有彼此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
2-5.事故人的身份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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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意外事故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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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理賠申請書(含個資保護+病歷資料調閱授權) (請自行下載列印)
(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左邊申請人:請簽上事故人大名)(事故人為未滿18歲,右下法定代理人要簽上父母雙方的大名) (保單號碼可以不用寫、要保單位蓋章要蓋系章)
3-2.海外診斷書跟收據(正本跟收據影本)(如有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自己copy就不用再蓋醫院章)
3-3.收據正本/影本(需蓋醫院的院章,自己copy就不用再蓋醫院章)
(如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收據)
3-4.事故人存摺封面(如為未成年附上家長的存摺,要有彼此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
3-5.事故人的身份證影本
3-6.核定費用表正本(自墊核退費用表)-->這份文件經過台灣健保局才會拿到。
到健保局的傷病科會把正本收走,健保局會給您核定費用表正本(自墊核退費用表)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說明請參考:https://www.nhi.gov.tw/ch/cp-5938-d33aa-2740-1.html
*剩餘核定費用表沒有賠的保險公司才會再做理賠,理賠不一定會全賠,這個要看理賠條款。
3-7.出入境證明影本(正反面)
3-8.護照影本(正反面)
備註:由於海外理賠比一般國內理賠繁瑣,建議文件備得越完整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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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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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另洽申請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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