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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利助學金115學年度申請通知

📢 各位親愛的教育夥伴:

115學年度定利助學金申請即將開始,請各校負責老師準備相關資料,詳細說明如下:

📋 申請前準備工作

既有申請學校:
新加入學校:

📄 114學年度成果文件內容要求

必備文件:
  1. 去年的經費申請表
  2. 學校感謝函(照片檔案)
  3. 學生感謝函(照片檔案)
  4. 收據(照片檔案)
  5. 經費申報黏存單(照片檔案)
  6. 活動照片 4-6張
  7. 經費辦理情形說明 200字
⚠️ 佐證資料採「雙軌」辦理,請務必看清楚:
  • 需拍照上傳官網+正本郵寄(兩者都要做):領據/收據學生感謝函學校感謝函 —— 正本請寄給李在和女士。
  • 僅需拍照上傳官網:報銷單(經費申報黏存單)、活動照片及其他佐證資料。
所有佐證資料上傳官網後請勿刪除;若資料未留存或遭刪除,將以上傳資料不齊全論。

💵 撥款與收據作業

各校 115 學年度申請的助學金經審核撥款後,請各校負責人依下列事項辦理:

  1. 確認款項並開立收據/領據:收到款項後請確認金額無誤,由學校單位開立收據或領據(依各校規定)。
    抬頭與統一編號將於匯款之後另行公布,請留意群組及官網公告。
  2. 寄送正本(分兩階段):
    • 領據/收據正本——收到款項後請儘速寄回,以利作帳。
    • 學生感謝函學校感謝函正本——請於活動辦理完成後再寄回。
    寄送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3樓
    收件人:李在和女士 電話:02-27553328
    (上述項目亦須拍照上傳官網。)
  3. 寄出前拍照存檔:為製作 115 學年度助學金成果冊,寄出領據或收據前,請務必拍照存檔

💰 補助金額與原則

⏰ 重要時程

日期 事項
7月16日-8月31日 上傳114成果文件、簽署承諾書、送出115申請表(截止 8月31日 23:59)
9月1日-9月10日 審查
9月中旬 公布補助經費與撥款

⚠️ 重要提醒

  1. 成果報告義務: 申請後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該申請教師停止未來申請資格,該校降低補助金額;再有未繳交情形者,暫停該校三年申請資格(詳見線上承諾書條款)
  2. 職務異動: 承辦教師離開原職位時,仍應將必要之成果報告繳交完畢
  3. 聯絡方式: 審查期間請留意聯絡電話、手機或LINE訊息
  4. 申請方法: 請於期限內至定利助學金網站完成:上傳成果 → 簽署承諾書 → 送出申請

🤝 結語

感謝定利集團五年來持續推動學校助學金專案,讓各校能夠順利推動教育活動,嘉惠學子。也特別感謝李在和女士的用心管理與督促,讓整個申請流程能夠井然有序地進行。

感謝各位教育夥伴多年來在高度自律與智慧下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這個柔性團隊能夠穩健運作。期盼在既有共識基礎上,繼續攜手為學生教育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