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利集團助學金申請規定

🎓定利集團秉持著支持教育發展的理念,很榮幸能夠提供助學金協助各校學子。為了讓申請流程更加順暢,並確保資源能夠有效運用,我們特別整理了以下申請規定,敬請各申請學校詳閱並配合辦理。

成果報告書繳交事宜

📊114學年度申請補助學校:請於期限內至官網上傳成果報告(領據或收據、學校感謝函、學生感謝函、報銷單,四類文件每類至少1件),並完成線上簽署「成果報告繳交承諾書」。未完成者,將暫停該校115學年度的申請資格。

📈持續申請學校:已獲得補助的學校,請於隔年至官網繳交成果報告。申請後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該申請教師停止未來申請資格、該校降低補助金額;再有未繳交情形者,暫停該校三年申請資格。承辦教師縱使離開原職位,仍應將必要之成果報告繳交完畢。

成果報告書是我們了解助學金實際效益的重要依據,也是未來持續合作的基礎,敬請各校配合辦理。

學校帳戶資訊確認

🏦帳號核對:請各校聯絡人務必向學校會計或出納單位確認最新的匯款帳號,避免因帳號異動導致撥款延誤。

⚠️重要提醒:所有補助款項必須匯入學校的「公庫帳戶」,請勿使用家長會或其他私人帳戶。

📸報銷憑證:請各校依規定進行報銷程序,並將報銷黏存單拍照留存,作為隔年成果報告書的附件資料。

申請與撥款時程安排

📅申請頻率調整:自113學年度起,助學金申請調整為一年一次

🗓️申請時間:每年7月至8月期間受理申請

💰撥款時間:9月中進行撥款

💻線上申請:自114學年度起,經費申請將全面改為線上申請,請留意官方網站的最新公告。

正本寄送與佐證資料規定

📮領據/收據正本(優先寄送):接受補助的學校收到款項後,請儘速領據或收據 之紙本正本寄回,以利本會作帳。

✉️感謝函正本(活動辦理完成後寄送):學生感謝函學校感謝函 之紙本正本,請於活動辦理完成後再寄回。

📸上述三項亦須拍照上傳官網;其餘佐證資料(報銷單、活動照片等)則僅需拍照上傳官網。所有佐證資料上傳後請勿刪除,否則以資料不齊全論。

📮收件資訊

收件人:李在和女士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3樓

電話:02-27553328

🏢領據上的繳款人抬頭與統一編號,將於匯款之後於群組及官網公布,請留意相關公告。

經費使用期限

使用期間:經費辦理時間為每年9月至隔年6月30日

🎯各校可依實際教學需求與計畫安排,彈性決定經費的使用時機與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