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補助審核原則暨後續辦理重要公告

系統公告 • 審核原則與後續辦理事項

各位教育先進您好:

定利助學系統本年度已完成匯款作業。我們謹向定利集團與定利助學系統負責人李在和女士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也請已收到匯款之學校,儘速於114年10月31日前將領據正本寄交李在和女士,以利後續帳務作業。

補助概況

41
所學校
2-8萬
補助金額區間
226萬+
總補助金額
🎯 特別關注:本次亦納入受災嚴重的花蓮縣光復國中。

審核原則

📋 審核項目:

  • 是否依規定提交成果報告書
  • 成果報告內容是否符合本補助之相關要求,檢核文件包含:
    1. 領據或收據
    2. 經費申請表與學校報銷表,用以檢核經費運用是否符合原申請內容
    3. 學校感謝函與縣府感謝函(縣府感謝函非必須,但建議附上)
    4. 學生感謝函

💰 核定標準:

  • ✅ 辦理完善者得增額補助
  • ⚠️ 文件不全或內容有缺者則酌予減額
多數學校已具申請經驗,整體表現良好,惟仍有少數學校之成果報告資料不全。

後續規劃與配合事項

⚠️ 重要提醒
  • 資源有限,請各校依實際需求申請,並確實依規定與時程完成作業
  • 定利助學系統有明確宗旨與目標,請務必按規定完成各項任務。請各校按時寄送所需文件正本予李在和女士,並將備份資料上傳至官網
  • 自114年度起首次開放官網受理申請,未來將持續沿用此方式,並陸續開放更多任務,請各校負責人於官網完成相關作業
📋 四項基本任務
  1. 提交領據或收據正本
  2. 提交學生感謝函正本
  3. 上傳經費申請表與報銷表
  4. 提交學校感謝函(縣府感謝函為加分項)

📤 寄送與上傳規定

請各校於期限內完成以下事項,並寄送正本(第1-3項)予定利集團李在和女士:

  • 領據或收據
    ✉️ 正本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寄出
  • 學校感謝函與縣府感謝函
    ⭐ 正本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寄出(縣府感謝函非必須但建議提供)
  • 學生感謝函
    ✉️ 正本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寄出
  • 經費申請表與學校報銷表
    💾 僅上傳即可,用以檢核經費運用是否符合原申請內容
📍 寄件資訊

收件人:定利集團 李在和女士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3樓

電話:02-27553328

🌐 上傳說明

1. 官網現已開放上傳頁面:

👉 點擊前往上傳頁面

登入後,各校負責人可上傳資料。未來提交成果報告時,系統會自動帶入,上傳部分無需重複填寫。

2. 近期請各校於115年11月15日前完成領據或收據照片(掃描檔)的上傳。

3. 雖各項業務辦理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但請各校盡早完成,並上傳資料。

⏰ 上傳截止日期

115年11月15日前

近期請各校完成領據或收據照片的上傳作業

審核機制

  1. 運作理念:
    本系統以自律、自主與自發為運作目標,感謝各位教育先進秉持教育責任,無償付出,令人敬佩。期盼在最低干預與成本的情況下,讓系統能順利、無痕運作。
  2. 明年度申請方式(邀請制):
    ✅ 今年有完成四項基本任務之學校,明年度將收到申請邀請
    ❌ 若有申請經費但未繳交成果報告者,未來將不再受理申請
  3. 成果公告要求:
    請各校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情況下,於本系統官網「最新消息」網頁公告與「定利助學補助系統」相關之辦理情形及成果。

    📄 詳細說明請見:
    https://cc3.ocu.edu.tw/wu/114/public/announcement_detail.php?id=5
  4. 審查委員制度:
    自明年度起,審核機制將改為學校自主審核。為此,現已邀請多位群內先進擔任審查委員,以期審查機制更貼近教育現場。

🙏 感謝各校長期以來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