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本計畫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學子努力向上,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推動合宜的感恩教育,特訂定【好Young助學金】實施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
1.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3.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4.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5. 學校方面認為有必要補助之學生。
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
每校補助金額2-5萬元,補助學生人數及金額由各校依實際需求自訂。
第四條 獎助學金辦理相關事項
1. 撥款確認:
每學年度請在網站上或群組上,確認學校戶名、金融機構名稱、代碼以及帳號。請注意,為免造成捐款人負擔,請聯絡人向學校出納單位再次確認匯款資料的正確性。定利集團將直接撥款至各校,由學校逕行發放予申請學生。
2. 各校辦理本獎助學金請繳交以下五項資料:
辦理獎助學金於學校官網的發布消息(請告知網址或截圖)
各校學生請領清冊(簽名或蓋章)
收據(繳款人抬頭請開立:屆時會在群組上或網站上公布定利集團的確切公司名)
請領學生的感謝函(須體現感恩教育內容)
縣府獎狀(若無,學校感謝狀等同)
3. 繳交期限:
請在該學期辦理完畢之後,備妥以上五項資料,合併寄給聯絡人。
上學期最晚於隔年一月底
下學期最晚於當年六月底